安财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书(3篇)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书(3篇)

来源:安财网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书

  根据《_________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_________市国土局为一方(以下简称“市国土局”),_________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用地者”)(“用地者”一词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规则中的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签订日期起三十(30)天内,由_________市国土局将编号为_________壹号地段,土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块(以下简称“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其上的权益,一次性出让和转移给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图见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图红线范围。甲地段之面积以实际批出的宗地图为准。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从签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计,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发展大纲图,包括标准厂房、专业厂房、单身职工宿舍以及商业楼宇(上述各项定义见土地使用规则)。

  第二条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项成交甲地段:(i)地价总额为_________万港币;(ii)征地费总额_________万港币;以及(iii)为单身职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万港币。上述(i)、(ii)和(iii)之总和称为“用地价款”。

  第三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第四条 双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规则第二条和第三条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条的款项。

  第五条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条的用地价款后,_________市国土局应即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给用地者。

  第六条 用地者应每年向国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费,根据土地使用规则第四条界桩定点所确定的甲地段的确实面积,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当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规则规定的规划用途和程序,进行赠与、出售、交换、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无论上盖建筑物完成与否。

  第 _________市国土局及一切属下部门于行使土地使用规则项下的任何有关之权力或采取任何行动前,必须提前二十一日发出书面通知用地者为有效。

  第九条 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须是空地占用,没有任何未经授权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条 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规则,开发建设甲地段。

  第十一条 本地区使用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有关本合同的某一事项未加以规定时,应参照国际商业惯例。

  第十二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计划局一份,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税务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设局一份,_________市财政局一份,用地者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书

  甲方:(镇/园区)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

  协商,就乙方入驻 (镇/园区)达成用地意向如下:

  一、地块概况

  宗地四至 ,宗地编号,宗地总面积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代征地 ),宗地用途 。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进行土地摘牌前准备工作,指导乙方参与竞价摘牌。

  2.提供符合乙方项目建设的市政配套设施。按供暖元/蒸吨,供气 元/m3,供电 元/度,供水 元/吨,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竞拍成功后,由甲方协助办理各项建设手续。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建设项目 ,产业类型 ,拟投资元,意向用地㎡。

  2.土地摘牌前完成项目建设主体在大兴境内的注册手续。

  3.项目建成达产后,使用本区劳动力须达到50%以上(工业企业)或达到60%以上(商业企业)。

  4.项目建成达产后,税收贡献不低于 元/年。

  四、项目竞拍成功后,本意向书相关条款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效力。

  五、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二○XX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